江永兰溪获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2021-11-30 10:05:05 红网
作者:任泽旺 何恺毓 编辑: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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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30日讯(通讯员 任泽旺 何恺毓)日前,省民宗委公布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名单,江永县兰溪瑶族乡成为此批全市唯一获得此殊荣的乡镇。

兰溪瑶族乡辖6个行政村72个村民小组9957人,瑶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2.4%。近年来,该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显著。该乡积极引导瑶汉同胞携手发展产业奔小康。依托历史文化、绿水青山等资源,以勾蓝瑶寨4A景区为龙头,辐射打造石盘生态养生谷、香花井桃林十里画廊以及新桥、棠下等传统村落景点,以旅促农、以旅兴业,共发展特色民宿、农家乐17家,发展网店5家,培养60余名“经济能人”。同时,大力改善瑶汉同胞生产生活条件。整合资金1.7亿元实施基础设施项目112个,推进农村“三清四改五化”工程,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村庄品位,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建好乡村文化站、“老者驿站”,留守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此外,全面推行依法治乡,制定完善乡规民约,广泛开展村风评议活动,常态化开展“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引导广大瑶汉同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文明素养,追求健康生活。今年,该乡还被评为“全省法治示范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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