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湖南审计整改报告公布:确认收入并缴库40.74亿元

2021-12-03 19:46:52 红网
作者:王义正 张景珣 刘源 编辑:胡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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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2月3日讯(记者 王义正 通讯员 张景珣 刘源)12月3日,湖南省审计厅向社会公布了《关于2020年度湖南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

报告显示,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76个问题,有515个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占比89.41%;另61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占比10.59%。通过整改,各级财政已确认收入并上缴国库40.74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2.75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60.18亿元,调账处理4.82亿元。根据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118项。

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移送处理的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人,诫勉谈话、提醒谈话79人,通报批评59人。

在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审计查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支出不合规、资产管理不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实有资金账户清理不彻底、财务管理不扎实、预算绩效管理不精准、相关改革事项推进不深入等问题,通过强力整改已取得明显成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让风险漏洞得到有效防范。

比如,省财政及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修订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打破按处室、部门切块管理的做法,严格项目申报评审程序;加大了因素法分配力度,加强申报平台建设和数据库管理,项目安排前开展信息比对,防止同一项目重复安排资金;指定采购或未定点采购的部门,已建立健全采购制度,相关问题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查处;“三公”经费管控不严的部门,已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平台化管理。

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审计指出关于复工复产和减税降费、乡村振兴方、稳就业、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方面的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比如,在减税降费方面,未减免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的17个市县,已按规定减免租金2,399.37万元;应减免未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的9个市县,已按规定减免不动产登记费109.55万元;应减免未减免疫情期间税费的8个市县,已按规定减免税费247.8万元。

在聚焦民生的重点专项审计方面,违规列支养老保险基金的5个市县,已归还原资金渠道759.54万元,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的73个市县,已追回社保金1076.78万元;骗取医保基金的4个市县,已联合多部门开展整治专项行动,追回医保基金33.34万元,违规线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的6家公立医院,已完善高值医用耗材线上采购制度;安居工程资金闲置超过1年的5个市县,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优化了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的4个市县,已分配并入住,将公租房违规用于办公、经营等非居住用途的4个市县,已腾退占用的房屋,重新分配。

在重要领域审计方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的5个市县,已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台账,制定了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未按时完成的5个市县,相关污染防治项目已竣工验收;应招标未招标或规避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问题线索已移送业务主管部门核查处理。在市县财政决算审计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的4个市县,已建立上级指标拨付台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未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纳入预算统筹使用的3个市县,已将收回的存量资金4.64亿元纳入预算管理。

今年的报告特别提到了关于高职院校的审计整改情况,比如;违规或超标准收费的院校,已退还学生或上缴财政531.98万元;应退未退预收费用的院校,已退还或转为奖助学生基金685万元;利用合作办学违规收费的院校,停止了收费,重新审核原有合作办学单位的资质;委托招生谋取利益的院校,已退还超标准领取的招生差旅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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