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省审计厅公布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截至10月底,全省审计查出576个问题,已整改或基本整改515个,占比89.41%。通过整改,各级财政上缴国库40.74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2.75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60.18亿元,调账处理4.82亿元,建立健全制度118项,整改取得实效。
报告显示,我省深化财审联动,突出重点问题整改,通过压实单位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得到健全。
对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提前启动了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并深化部门综合预算改革、加快结转资金审核、加强非税收入清理、规范预算单位支付科目使用等,强化财政绩效管理。
对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省人大强化跟踪监督,明确了资产管理不规范、实有资金账户清理不彻底、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3个方面突出问题。对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相关部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实有资金账户和存量资金清理,有效盘活沉淀资金1.44亿元,并对8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
对复工复产和减税降费、乡村振兴、稳就业、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相关市县和单位积极整改,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专项审计中查出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追回了有关资金,保障了重点民生。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投资项目、市县财政决算、高职院校等重要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相关市县和单位采取了有效措施,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
省审计厅表示,根据审计查出问题,几年以来已立案调查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4人。对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审计部门将实行清单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