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双减”实施方案来了!

2021-12-07 14:07:37 郴州市教育局 编辑:何雨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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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郴州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对全市“双减”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下重点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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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市“双减”工作目标是什么?

确保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需要,校外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中小学作业负担怎么减轻?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管理,合理确定各学科、各年级作业比例结构,确保作业总量合理。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和互批互改作业。不得安排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工作,保障教师作业设计、批改和分析时间。

2.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个小时、初中生达到9个小时。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加强课程作业指导。建立教师作业试做机制,凡是要求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一遍,以确保作业内容、难度及预估完成时间等科学合理。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和互批互改作业。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要保障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学生放学后参加各类体育、艺术、科技、阅读等课外活动。推进研学实践教育,丰富青少年课余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和网络,预防和解决网络沉迷。

三、如何全面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1.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2.保证课后服务时间。中小学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乡镇和农村地区学校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要与学生所乘坐的校车、公交车、客运班车等运营时间相协调。各地各校要根据中小学生“五项管理” 和课后服务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不同学段、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时间并根据季节变化实行弹性调整。初中年级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自习班具体时长、服务内容由学校征求家长意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鼓励学校统筹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调休等措施,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

3.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新课保障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有效开展课业辅导和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学校应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全面推进体艺2+1 项目,使学生在校期间掌握 2-3项体育技能,1-2 项艺术爱好,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拓展劳动教育新路径,因地制宜制定劳动教育清单

4.拓展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也可以聘请退休教师、退役运动员、志愿者,以及艺术团、歌舞剧院演员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提供课后服务,还可以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

5.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体系。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和落实力度,进一步明晰家校育人责任,密切家校沟通,创新协同方式,推进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四、如何从严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规范准入管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逐步解决学科类培训机构过多过滥问题,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转型发展。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文旅广体部门负责文化艺术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管理。

2.规范收费管理。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全面推行校外培训机构资金专户备案和监管制度,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对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时段应与教学安排相协调,收取的预付资金总额规模应当与服务能力相匹配,不得超出服务能力收取预付资金。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个课时的费用。

3.规范培训服务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4.严控广告宣传。市内各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5.严查违法违规办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超前、超范围培训、管理混乱、虚假宣传、借机敛财、内容低俗违法、盗版侵权、挖抢学校教师、聘用无资质人员从事学科类培训、聘用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泄露个人信息、与学校勾连牟利等违法违规问题。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未经教育部门许可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予以坚决打击。

五、如何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

1.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学校间教育水平差距。

2.加强课堂教学与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考试科目为中考考试科目。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或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要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不得进行考试排名。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各县市区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师评价机制。

3.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加强课程建设,优化学校课程体系,加强学科课程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健全课程管理机制,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注重做好幼小衔接,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其他年级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做到应教尽教

4.规范竞赛和“进校园”活动管理。竞赛和“进校园”活动应坚持公益和自愿原则,不得强迫、诱导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主办方、承办方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资料费及其它各种名目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活动成本。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的依据。

5.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改革。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不断深化高中招生考试方式改革,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依据不同科目特点,完善考试和成绩呈现形式。坚持以课程标准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依据,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

6.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考试结果评价学校和教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将“双减”工作成效等情况作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学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构建小初高一体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优化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功能,将综合素质评价与德育工作、学科教学、体艺教育、劳动教育、心理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有机融合,推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校本化落地,过程化实施。

六、“双减”工作如何有力保障?

1.建立工作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和专门工作机构,按照“双减”工作目标,明确专项治理行动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2.强化督促检查。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市县两级设立举报平台和专门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对举报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有关部门或地方须及时查处。坚持以“四不两直”方式强化督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问责。

3.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让相关要求成为师生、家长的共识和工作推进的准则,形成全社会监督、落实的强大合力。认真做好“双减”工作阶段验收、巩固成果、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推动“双减”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双减”工作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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