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2月11日讯(通讯员 张志军 尹海生 陆元连)“幸福河湖”建设是河长制的最终目的。12月9日,记者从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财政部门了解到,在河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该县财政强化资金保障和调度,基层基础工作、“幸福河湖”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该县每年开展示范河创建25条,其中县级示范河2条、乡镇示范河23条。县级示范河每年投入约200万元,对评选出的6条优秀乡镇示范河给予每条5万元的补助奖励。
按照省、市河长办“一办两员”的建设要求,衡南县财政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对23个乡镇(街道)河长办、288个村级河长制工作站的工作场地开展规范化建设,并按照每个乡镇每年2万元的标准补助工作经费,确保办公需要。为配合市河长办开展小微河流清淤疏浚,县财政经实地了解河流现状及群众需求后,再次筹集资金进行配套补助,确保项目实施效果。近三年来,衡南县财政保障河长制预算经费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整合、筹集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项目资金用于河长制重点任务建设超过1亿元,以财政的大保障带动河长制工作的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