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正式实施全市工伤保险工作“六统一”

2022-01-05 20:34:10 红网
作者:王龙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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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月5日讯(通讯员 王龙)日前,记者从常德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了解到,常德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研究,全面把握,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有关事项,各项准备工作均已落地,2022年1月1日如期实现省级统筹。

随着常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常德市工伤保险基金责任分担办法》,形成了全市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相关制度体系。针对全市工伤保险工作管理“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和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在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同时,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真正意义的市级统收统支,建立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和目标考核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责任,推进工作责任落实。

建立工伤保险统筹市级补偿金制度。市级补偿金用于补助各地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支缺口,其按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工伤保险费征缴收入的3%筹集,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统一提取,归集至市级财政专户单独管理。市级补偿金累计余额达到上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月均支出额的2倍时,暂停提取;低于上年度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月均支出额的50%时,恢复提取。

严格实行备用金管理。对各地备用金实施年度动态管理,年度备用金一般按当地上年度平均月支出额的3倍核定,每年年初拨付。预算年度内,各地前10个月的基金支出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上个月基金支出等情况逐月拨付,后2个月的基金支出直接消耗当年度备用金,直至重新核拨下一年度备用金。年度备用金不足支付工伤职工待遇时,各地应当首先兑现第十条规定的财政垫付责任;如若不足,按照拨付市级财政专户该地子账户结存资金、市级补偿金垫付的顺序解决。

实行基金缺口共同分担。基工伤保险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后,市本级或各区县市出现基金支付缺口的,先使用市级财政专户该地子账户结存资金予以弥补,仍有缺口的,由当地财政和市级补偿金共担。其中,当地财政垫付50%,剩余部分从市级补偿金中拨付。当地年度征缴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先由当地财政补足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差额部分,再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弥补基金缺口。各地财政应将基金缺口垫付资金及时垫付到位,不到位的直接扣减下一年度备用金。

实行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分配。出现申请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规定情形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申请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补助。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收入分配根据各地工伤保险基金支撑能力,按比例下达计入各地基金收入。

另外,针对各地预算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累计结余及缺口垫付等数据指标的核定,工伤保险征缴收入任务确定及考核,违纪违规基金支出处理等问题也有了明确要求。

据了解,“六统一”落地后,特别是工伤保险基金实现市级统收统支,可充分发挥风险调控功能,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是完善全市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工伤保险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全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化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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