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11日讯(记者 郭薇灿 通讯员 沈绪亚 刘宏)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精神,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相关要求,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全面开展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用“三个贯穿”推进活动走深走实。
首先,大队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穿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大队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形成月例会、季小结工作机制。随后,大队通过集中或者视频会议形式,5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大队工作方案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文件,并通过县级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布“三个规定”倡议书,全面提升公众知晓率,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把党史学习教育、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九项廉洁承诺、婚丧嫁娶报告、优化营商环境、清廉窗口和清廉中队的“双清”创建等重点工作,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收到了明显成效。
其次,大队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向全体民警及家属发出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组织全队民警职工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在全面开展政策宣讲和谈心谈话的同时,组织全队民警职工填报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查纠清单》和《正面典型清单》。召开了3次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广泛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全面收集民警、职工违反“三个规定”方面的问题和线索。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整改,并以公函的形式送达给意见建议提出人,做到条条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最后,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以上率下、全队动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全队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起到了良好的典型引领作用。加强上下沟通衔接,主动做好工作对接,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整治向纵深推进,全面形成风清气正的执法氛围,确保执法公正公平。通过重点整治,大队警务调查满意度明显上升,在省公安厅警务调查中,名列全市第一。建立履职保护制度,严防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实行案卡制,一案一填写、一案一提醒、一案一反馈,强化办案环节全过程填报;建立并执行记录、报告“问必报”“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和无报告事项“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