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月20日讯(通讯员 宁静 记者 宋美君)衡阳市禁止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却偏偏有些人置若罔闻。1月19日,蒸湘公安分局长湖派出所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2人。
当天凌晨三点,长湖派出所民辅警与街道工作人员在辖区松亭村重点部位巡防时发现有村民燃放烟花爆竹,遂立即开展查处工作,现场将违法行为人许某、许某某二人传唤至公安机关调查。经调查证实,许某、许某某二人因乔迁新居,为图吉利从县区购买了烟花爆竹在搬家时燃放庆祝。
目前,蒸湘公安分局对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拘留5天。在拘留所,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深感后悔,认识到了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而且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并表示今后坚决不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及邻居、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