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晚上,长沙开福交警大队铁骑中队在栖凤路与凤舞路交叉口开展酒驾整治时,一辆小车突然停了下来,见交警上前,驾驶员准备逆行掉头离开,交警果断出击,将小车拦下并将驾驶员黄某控制。
涉嫌酒驾的男子黄某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1毫克/100毫升,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此外,交警还发现黄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正在准备参加驾驶证科目二考试,属于无证驾驶。据悉,这已是黄某第4次因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
“我现在正在考取驾照,我科目一考了12次才通过。”黄某表示。
2010年6月,黄某在长沙市天心区因酒驾被查处;
2016年8月,黄某第二次因为酒驾被开福交警查获,被行政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017年6月,黄某第三次因为酒驾被开福交警查获,并再次被行政拘留。
交警表示,这一次是黄某第四次因涉酒驾驶被查获,如最终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驾标准,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岁末年初,亲朋好友聚会以及各种形式的应酬增多,是酒驾、醉驾违法犯罪高发时段。长沙交警将保持“零容忍”态势,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市民出行平安。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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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来源:政法频道
编辑:杨雁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