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2月10日讯(记者 潘锦 肖帅)安全驾驶,文明行车。近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潭支队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严格依法处理被扣留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各大队日常扣留且逾期未处理机动车进行公告。
交警部门提醒,请相关当事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驾驶人)自公告发布之日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机动车来历证明和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到所属大队处罚中心接受处理,因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被扣留,逾期未处理、领取的车辆,经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或原主不明确的车辆,经公告6个月仍不认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