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通报4起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典型案例

2022-02-27 14:33:36 清廉邵阳 编辑:姜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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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极大,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违纪违法犯罪问题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了一批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典型案件。为进一步在全市形成强有力震慑,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4起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邵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一级警长陈文军涉毒犯罪问题。2020年7月至9月,陈文军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期间,先后2次贩卖毒品麻古和冰毒,获利2166元。2021年5月,陈文军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21年8月,陈文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新邵县第三中学食堂工作人员王华涉毒犯罪问题。2020年5月,王华承诺以高价格贩卖2公斤甲基苯丙胺毒品给他人,并收取毒资36万元,约定剩余毒资交货时收取。王华驾车运送毒品交易时抗拒民警抓捕,危害公共安全。2021年6月,王华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1年8月,王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邵东市灵官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宁林涉毒犯罪问题。2021年2月至3月,宁林先后3次容留他人在家中共同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2021年5月,宁林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21年9月,宁林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4.邵阳县森林公安局法制办主任邓华吸毒问题。2017年至2020年,邓华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责令接受社区戒毒三年。2021年4月,邓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高度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对毒品问题高度警惕,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自律。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市禁毒委员会2021年4月27日印发的《邵阳市集中整治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实施方案》,强化教育引导和内控管理,坚决杜绝涉毒吸毒行为在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蔓延。凡发生公职人员涉毒吸毒肇事肇祸的,有吸毒史且重新被查获的,被外地公安机关查获涉毒吸毒的,新滋生涉毒吸毒的,其所在单位不得在本年度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文明创建中评先评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公职人员涉毒吸毒问题线索一律从严从快办理;对“毒官”“毒吏”案件一律从重查办;对涉毒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一律开除党籍。紧盯对涉毒吸毒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坚持“一案三查”,落实追责问责;对涉毒吸毒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清廉单位评选“一票否决”。坚持铁腕重拳、深挖彻查,斩断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利益链”,破除“关系网”“保护伞”,坚决铲除公职人员涉毒吸毒的土壤,实现邵阳山清水秀、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和无毒环境,以实际行动推动“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在邵阳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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