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发布关于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长沙打造成为具有“时尚之都”“快乐之都”“活力之都”“休闲之都”美誉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力争到202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8000亿元。
意见明确,到2026年,长沙要培育形成1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千亿级核心商圈和10个以上百亿级重点商圈,创建1至2个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新增1至2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0个以上智慧街区、10家以上离境退税独立核算商店等。
为此,将实施“国际消费资源荟聚”“消费地标提质”“服务消费提升”“消费业态培育”“区域协同提速”“消费环境创优”6大工程及24项创建任务。其中“国际消费资源荟聚”工程,力促高端品牌、进口商品、本地特色品牌集聚,做好“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利用长沙对非经贸优势,加大非洲非资源性产品进口,建设集散交易中心、孵化中心和服务中心。
这次意见发布,是长沙市积极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支持长沙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有力举措。长沙市商务局将在组织领导保障、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开展试点示范等方面多措并举,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