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防疫形势严峻,随着本土案例增加,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
各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应当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主动报备行程信息,并配合社区进行核酸检测。
这不仅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也是疫情防控期间每个人应尽的义务。
无故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15人被立案调查
21日上午,河北三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为了排除疫情潜在风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三河市自3月13日起已连续安排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绝大部分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履行检测义务,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但工作中公安机关仍发现有极少数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全市居民带来了健康隐患。
为此,公安机关自2022年3月21日凌晨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情况集中清查行动,截至上午8:30,公安机关对无故却从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张某某、李某、王某某、乔某某等15名情节严重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男子躲家10天拒做核酸被警察带走
但近日,广东深圳一男子躲在家中10天,工作人员上门做核酸都无人应答。民警上门时发现其家门口的封条撕裂,询问时对方却称“防盗门是你拉开的”。
民警劝其做核酸,男子却称不做核酸检测也不违法。民警称这栋楼是管控楼,你一个人的不配合将影响到整栋楼居民的生活。男子却辩称:“你们是人民警察,就是这么保护人民的吗?”
最后在民警表示要强制传唤下,才穿上防护服随民警离开。
核酸“不检也没关系”?违法!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等措施是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所以,拒绝接受核酸检测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因拒不接受核酸检测的行为产生严重后果的,如引发病毒传播等,则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疫情防控期间,还有这些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1.不按要求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的控制措施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作出的,因此,不服从居家隔离要求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偷偷跑出去的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不按要求主动报告行踪配合流调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义务。而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3.无事生非编造散布涉疫情谣言
故意编造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散布传播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4.不按要求配合防疫检查
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体温的要求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拒不配合有关单位或者公共场所采取的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强行进入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或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聚众扰乱单位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则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惕新型“流调”诈骗
而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展开的同时,大家也要警惕涉疫情骗局,以免不法分子趁虚而入,实施新型“流调”诈骗!
以下这七件事,真正的流调员绝对不会问:
1. 询问财产等与疾病传播不相关问题
2. 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你扫描
3. 找你索要银行卡号密码或验证码
4. 以任何理由发送链接让你点击
5. 推销任何产品或以任何理由要求你付费
6. 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加入QQ群、微信群
7. 以任何理由让你转账和进行“资金核查”
疫情当前,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只有众志成城、依法抗疫,才能打赢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