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孕妇产检怎么办?如何安全做好防护?感染新冠病毒还能继续妊娠吗?3月24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宣传中心组织省妇幼保健院相关专家,围绕疫情防控下孕产妇及亲属关注的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进行权威解答,为孕产妇提供健康提示和就医建议。
适当延期产检,产检前预约挂号
疫情期间,孕妇产检怎么办?一般来说,孕期常规的产检共7至11次,在疫情暴发期或未结束隔离期的孕产妇,可适当推迟产检时间,但是在几个关键检查点,孕妇还是必须尽量去检查的。比如:孕早期需要进行NT检查,这是妊娠早期胎儿畸形的筛查指标,也用于胎儿早期唐氏综合征的风险评估。孕中期(20至24周)需要进行四维彩超检查,主要为排除胎儿是否有结构畸形。孕中期(24至28周)需要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的孕期筛查(OGTT实验),这是预防没有控制血糖导致的孕产风险。孕晚期需要了解胎儿在宫内的情况,评估分娩方式。居家时最重要的监测指标是胎动数,孕妇可数一数胎动,加强自我监测胎动并记录。
受疫情的影响,一些小区封控或管控,加之部分医院门诊、急诊出现了暂时停诊的现象,疫情期间外出有可能增加感染的风险,所以如果不是急诊,也不是临近预产期,也没有存在特殊的高危因素的孕妇,可以选择延期产检。如要产检,孕产妇来医院产检前先在网上预约挂号,按时段来医院产检,预备好疫情期间医院入口所需要检验的双码(健康码、行程码)等;除此之外,家住在中高风险地区的黄码和红码孕产妇要提前跟社区报备,准备好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出现异常情况,尽快就医
当孕妇出现发热、乏力、干咳、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且本人有疫情高发区旅游史、居住史或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应去指定的医疗机构尽快就医。此外,孕期出现异常情况,如头痛,头晕,视物不清,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等,或有分娩征兆时,应及时就医。
孕妈妈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该如何选择就医?
因发热就诊,孕妇首先应去医院的发热门诊排查;无发热且因非产科情况就医,应就近选择能满足需求,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因产科情况就医,除紧急情况外,尽量选择建档医院,就诊前做好预约和准备,尽可能缩短就医时间,注意做好防范,减少陪同就诊人员。在就医时也要注意,尽量提前预约,分时段就诊,避免集中就诊,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就诊时请遵守一医一患一诊室规范。
人员管控,医院落实一人一陪
现在的门诊和住院病区核酸检测要求是什么?新住院患者、陪人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结果入院,在院病人、陪人须每周复查一次核酸,每日更新双码并进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探视、不陪护,严格落实一人一陪,陪人在住院当天须办理电子陪护证,不得随意离开病区。如住院患者或陪护出现黄码,在做好防护基础上及时采集核酸并做好人员管控。
如果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是否可以继续妊娠?会不会传染给胎儿?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显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母胎传播的风险,也尚无证据显示病毒本身对胚胎及胎儿是否有危害。如果孕早期感染出现38.5℃以上的持续高热,对胚胎组织有一定的危害,需要特别关注。如果孕产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由多学科会诊,根据孕周、病情严重程度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妊娠。孕妇如出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分娩后宝宝需要隔离至少14天,此期间不推荐直接母乳喂养,建议母亲定期挤出乳汁,保证泌乳,直到排除或治愈病毒感染后方可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