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南多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看看有你工作所在地吗?
长沙
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近日该局发布《关于长沙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时;
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
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
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此外,记者了解到,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劳动者举报、投诉或者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向劳动者支付差额部分的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的,对用人单位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衡阳
4月1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衡阳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550元/月;
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5元/小时。
适用时间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日
岳阳
3月28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岳阳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结合岳阳市经济发展状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岳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如下。
调整如下
01、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1550元/月两个档次。
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1740元/月;
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550元/月。
02、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小时、15元/小时两个档次。
即:岳阳楼区、君山区、云溪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城陵矶新港区为17元/小时;
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15元/小时。
03、本标准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04、岳阳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常德
涨钱啦!从4月1日起,常德实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两档,第一档每月1740元,第二档每月1550元。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出《关于常德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两档。第一档每小时17元;第二档每小时15元。
常德市此前最近一次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19年,当时最高档为每月1540元,最低档为每月1380元。
全文如下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常德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经常德市人民政府同意,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我市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档次为1740元/月、1550元/月,即市城区(含武陵区城区、鼎城区武陵镇、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下同)1740元/月,其他区县市(管理区、高新区,下同)1550元/月;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城区17元/小时,其他区县市15元/小时,新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30日
娄底
3月24日,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娄底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全文如下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娄底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娄底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经娄底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协商,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娄底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一)我市2022年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55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二)我市2022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档次调整为15元/小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时间
我市2022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时间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三、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
(一)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也不得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最高工资标准。
(二)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剔除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所得工资,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环境、条件下享受的津贴,奖励性工资,通过提供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享受的福利待遇)。
(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各类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用人单位要加强对《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及我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让企业、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各县(市、区)要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各用人单位要及时在本单位予以公示。
(五)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投诉。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举报和投诉电话号码为:0738-8262167,咨询电话号码为:0738-8262031。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湘西州
经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州人社发〔2022〕13号),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湘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为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为15元。
相关链接
湖南这些地方也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正网上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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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调整株洲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
网上征求意见通知
按照《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拟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株洲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我市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渌口区、醴陵市、攸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茶陵县、炎陵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时(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7日至4月14日,如有意见请于4月14日前以邮件的方式予以反馈。
联系人: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旷志高
电子邮箱:1351749228@qq.com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7日
关于湘潭市2022年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网上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向市政府提出调整湘潭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我市城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时;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2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4月2日前以邮件的方式予以反馈。
联系人: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倪文生
电 话:55572985
电子邮箱:778473466@qq.com
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8日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求调整益阳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公告
2022年3月18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6号),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930元/月、1740元/月、1550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9元/小时、17元/小时、15元/小时,均分为三档。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拟按照第三档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5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调整为15元/小时(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因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且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其统一性、有效性、合法性,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4月7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C区513室
2.联系电话: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6501546
市人社局法规科:6501526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9日
关于公开征求
调整郴州市2022年最低工资标准意见的公告
按照《湖南省最低工资规定》及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向市政府提出调整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建议:“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全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元/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从2022年4月1日开始执行。”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2022年3月28日前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予以反馈。
联系人: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张亚成
联系方式:2222304
电子邮箱:czldgx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