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欣司法救助案是石鼓区检察院践行“用民本思维维护和谐稳定,做服务人民的贴心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宗旨的一个缩影。
红网时刻 通讯员 尹素琪 记者 王敏 衡阳报道
“检察官阿姨,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已经在新的学校里上学了,新的学校好大、好美,我还认识了很多新老师、同学……我会好好学习,长大后也要像您一样穿上这身美丽的’蓝衣服’。”听到电话那头小欣欢快的声音,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脑海中浮现出第一次看见小欣时的情景。
2022年春节前夕的一个寒冷早上,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和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跟往常一样到一户申请司法求助的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因长年办理司法求助案件,检察官们接触了太多因案致贫的家庭,但眼前这栋破旧的土砖房还是触动了她们,破旧的房屋里除几把老式木桌椅和几张床外,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电器,屋内的墙壁早已发黄,不少地方的表皮已经掉落,露出里面的红砖。司法求助申请人小欣站在检察官面前,这个10岁的小女孩身体瘦小衣着单薄,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里充满了闪烁、不安,任你怎么与她交流,她都是低头不语,时不时的点头和摇头代表她在听你说话。
2011年2月,小欣出生在衡阳县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虽然父母在外打临工仅能维持清平的生活,但父母对小欣的疼爱并没有比其他孩子少一分一丝,童年的小欣是个快乐活泼的孩子。但这一些都在2019年发生了变化,因为生活艰难,小欣父母开始感情不和,经常因为琐事发生吵闹,小欣母亲提出离婚,因其父亲不同意,父母两人长期分居,小欣随母亲一直在外生活。期间,小欣父亲多次请村干部、邻居出面找其母亲调解,但小欣母亲执意要求离婚。
2021年2月21日,小欣父亲得知小欣与母亲回娘家过年,上门协商未果后,同月24日,小欣父亲再次来到小欣外婆家,在与小欣母亲进行沟通交谈中,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随后,小欣父亲在镇上的一杂货店买了一把斧头折返回小欣外婆家,在提出带小欣回自己家遭到拒绝后,小欣父亲拿斧头朝小欣母亲头部砍了一刀,小欣眼睁睁看见母亲倒在血泊里后立马跑出门向邻居求救,而此刻的父亲早已失去理智不仅将上前阻拦的外婆砍伤,还对倒地的母亲头部、颈部连砍数刀,等邻居闻讯赶到时,小欣母亲因伤势过重还没来的及抢救就停止了呼吸。
2021年11月30日,小欣的父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发后,因小欣父亲家困难,其母亲的安葬费由当地村干部垫资,小欣外婆也放弃向小欣父亲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小欣今后的生活、学习怎么办?亲眼看见父亲把母亲杀害会不会给她幼小的心理造成阴影?这一系列问题一直困扰着市、区两级院的检察官。根据该案情况,衡阳市、区两级检察院决定开展联合求助,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村委会联系,组织小欣父母双方家庭协商,指定小欣的舅舅担任小欣的法定监护人。因小欣舅舅和舅妈在衡务工,两人的月收入不足6000元,还育有一个9岁的孩子,同时要抚养两名孩子生活十分艰难,市、区两级院为小欣申请国家司法求助金2万元;一方面针对小欣目前的心理创伤,邀请专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另一方面为便于小欣舅舅对小欣的照顾,由其舅现居住地的石鼓区检察院会同教育部门,为小欣解决就近入学问题。还为小欣向湖南省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申请助学救助,解决其今后的上学费用问题。
小欣司法救助案是石鼓区检察院践行“用民本思维维护和谐稳定,做服务人民的贴心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宗旨的一个缩影。今年,该院更是加强关注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专项司法救助,继续编写具有“石鼓温度”的检察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