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丨老百姓的“琐事”,岳麓区法院的“心头事”

2022-05-19 21:38:05 红网
作者:肖依诺 许振兴 编辑: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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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坪塘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参与调解八旬老人赡养纠纷。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许振兴 长沙报道

“法官,谢谢!我们同意你们的意见,母亲愿意跟谁生活由她自己决定。她的钱,我们一分不动。”5月19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某村村民委员会里,李娭毑的四个子女一边握手言和,一边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坪塘人民法庭的法官们表达谢意。

一个多小时之前,这里却是另一番场景。

李娭毑的二女儿埋怨哥嫂没有照顾好母亲,导致母亲不愿意跟哥嫂一起生活。现在,自己受母亲委托,向哥嫂讨要母亲存于哥哥处的钱财。

李娭毑的儿子却认为,自古婆媳难相处,婆媳之间有些小矛盾非常正常,两口子随时欢迎母亲回来住。至于母亲的钱财,他觉得,自己是李娭毑唯一的儿子,理应遵照地方风俗习惯,由儿子替母亲保管。

……

李娭毑是该村村民,今年86岁,现有一子三女。三年前,因村上征地拆迁,李娭毑拿到了一笔补偿款,并享受每月固定养老金等征收权益,其中18万元由儿子代为保管。不曾想,原本和儿子共同居住的李娭毑觉得婆媳关系不太融洽,便从今年开始与二女儿生活,并且认为,自己跟谁住,自己的钱就交给谁管。李娭毑委托二女儿向儿子讨要存在儿子处的钱款。

兄妹两人为此多次协商,却各持各的理,只得请求村委会出面解决。村委会一听事情原委,当即决定邀请坪塘法庭共同参与调解。

“如果没有这笔钱,你们愿不愿意赡养老人?”就在现场气氛僵持不下之际,法官向李娭毑的子女们提问。在得到众人肯定回答后,法官结合民法典,围绕老人“有权独立支配自己的财产”“今后由谁赡养”等问题,向在场众人说理说法。

一个多小时过去,四兄妹欣然同意法官提出的“由村委会代管娭毑的钱款、娭毑住院看病等开支由共同生活的子女凭票据到村委会报销”等意见,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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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束后,法官与李娭毑的子女进行沟通。

“岳麓区法院依托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和谐建设,值得点赞。”省人大代表、岳麓区坪塘街道红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曾志高在见证调解后表示。

基层法庭要面对的群众纠纷,多是家长里短的“琐事”,但究其根本,是关系群众冷暖、乡村和谐的“心头事”。

近年来,岳麓区法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以法庭为支点,与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互为补充、彼此支撑,走出了一条协同联动、源头化解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道路,让一起起“琐事”“烦心事”在法庭之外得到化解,既彰显了法治的力度和人情的温度,又打牢了乡村文明的法治基础,助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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