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我省科技创新工作5年5次获得国务院真抓实干表彰激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双双过万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迈上万亿元台阶,研发经费投入、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额双双突破千亿。
近年来,我省科技创新实力再上新台阶。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比2.63%,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2.15%,投入稳步增长。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2020年,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23.5%。
在加速高能级创新平台布局方面,湖南获批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拥有国家高新区8家,居全国第6名;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9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1家、国家科技与文化融合示范基地4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1家。
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方面,截至2021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1063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1401家。全社会研发投入的85%来源于企业,研发人员的76%来自于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的71%产生于企业。
报告也指出,我省存在科技投入相对不足,初创期企业获得的支持力度不够;高层次人才相对不足,引进政策缺乏比较优势,人才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尚显不足,产学研合作不够深入;以及高端创新平台仍显不足和创新生态的保障能力尚显不足等问题。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快《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法进程,用法治保障湖南科学技术事业发展;要提高政府的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比重,加大基础和应用研究投入的比重,培育企业自主投资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