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湖南高校教风学风建设有了风向标

2022-05-28 21:37:00 红网
作者:潘锦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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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5月28日讯记者 潘锦)强化高校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打造“金课”杜绝“水课”……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着力构建优良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湖南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强化教师精品意识 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随着该《意见》的出台,湖南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有了新的“风向标”。

《意见》提出,要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鼓励高校建立初任教师助教制度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建立以课程、课程组或专业为单位的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指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教师参加5年一周期的赴企业轮训,鼓励教师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切实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技术技能素质。

课堂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程、混合式教学等改革,推动教师角色转变和学习方式变革。

《意见》提出,要开展随堂听课优质课评选,强化教师精品意识,努力打造“金课”,杜绝“水课”。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积极推进“岗课赛证”深度融合,使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进教材进课堂,推动职业教育“课堂革命”,打造一批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精品课程。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突出教学业绩

《意见》指出,要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过程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严格监控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内容、难度,切实把好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质量关,探索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检查,定期公布教学检查报告。严肃教学事故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发挥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积极作用,赋予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适当权重。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把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意见》提出,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企业挂职实训等应计入工作量。突出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兼职教师考核办法,发挥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

《意见》指出,省教育厅将开展“徐特立教育奖”“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帮扶楷模”等评选表彰,培育一批芙蓉教学名师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

激励学生主动学习 狠抓考风建设

《意见》指出,高校要更加聚焦培养学生的探究和推理能力、想象力和好奇心、健全人格等多维度的综合性科学素养。教学过程中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要健全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制度、休学创业制度、在线学习学分认定制度、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制度、“1+X”证书制度等,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

要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完善学业预警机制,设计规范的预警机制操作流程,促进学业管理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预防型”转变。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支持学生主修专业以外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跨校修读课程和参加在线开放课程学习。

《意见》指出,要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狠抓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建立“不能舞弊、不敢舞弊”机制。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以考风促学风,坚决防止参与替考、助考等非法活动。

要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建立完善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设计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制度。

坚持诚信教育为先 与入学入职、职称晋升挂钩

《意见》要求,要强化高校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高校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重点,纳入高校常态化管理。

坚持诚信教育为先,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人员实行“零容忍”制度,在晋升使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学位授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意见》指出,高校要建立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查课制度。教学督导机构要充分发挥督教、督学、督管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教师教学和学生课堂纪律的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抓好整改落实。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全力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让教师安心从教、静心从教、舒心从教,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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