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 这6个方面很“湘”

2022-05-31 10:35:56 红网
作者:汪衡 刘志雄 李长宏 编辑:翁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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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系列措施。

红网时刻新闻5月31日讯(记者 汪衡 刘志雄 摄影 李长宏)5月31日上午,湖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南落实国家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系列措施。会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周海兵介绍,按照分级储备、分头审核、分类建库的总体思路,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和发行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周海兵介绍,专项债券资金规模大、带动效应强,是地方政府加强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是实施跨周期调节的重要政策工具,对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项目储备、前期以及审核工作进一步提前、提标、提质,不断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成熟度,确保专项债券发行后尽快投入使用,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

《通知》重点从6个方面发力,建立储备库、需求库、发行库、存续库4库,强化储备、申报、发行、建设全过程管理,推动专项债券项目科学决策、超前储备、精准实施、规范管理。

科学决策方面。专项债项目须履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投向地方亟需、群众期盼、外溢性强、带动效应大的项目,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提前储备方面。各地提前半年启动下年度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加快推进前期,对已开工的项目作为优先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为备选项目,纳入储备库。主要是督促指导各地提前论证储备一批成熟项目,确保项目储备充足,前期深度达到规定要求。

需求申报方面。主要是以高质量的项目储备,申请国家更大额度支持,原则上优先申报已开工项目。

发行安排方面。区分项目轻重缓急,在通过国家审核的已开工建设项目中,严格优选项目,确保资金用于项目概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一件三证”齐全的已开工项目上,坚决杜绝资金闲置。

建设监管方面。实行发改财政联合调度监管,对使用滞后地区,采取通报预警、督导约谈、暂停申报发行、核减限额等措施,督促相关地方和单位立行立改。

压实责任方面。压实省级发改、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县政府、项目单位责任。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坚决防止资金闲置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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