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5日讯(记者 杨艳 胡冲)针对近期强降雨集中、极值雨量频发、夜间降雨多、降雨区域重叠、土壤含水饱和、致灾风险高,河流水库汛情、地质灾害险情、交通及工程设施险情同时出现的情况,6月4日,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导则》,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在做好隐患点及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统筹做好全省面上地质灾害防御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全覆盖。各地要在加强在册隐患点和切坡建房巡排查基础上,对山地丘陵区巡查排查全覆盖,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风险情况。重点排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临坡、沟口、低洼等地段变形异动情况;学校、医院、村庄、集镇、居民区等人员聚集区地灾隐患;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沿线、水利工程周边、在建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区地灾隐患。对新发现的地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库,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
严格落实强降雨预警叫应响应。与气象部门及时会商研判,实时监测雨情,1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时,精准发送1-3小时短临预警,红色预警期间保持每小时一会商,预警预报信息发送至各级管理人员、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对象,利用12379预警平台将短临预警信息发送至切坡建房户等受威胁对象。要严格落实“6小时预报、3小时预警,1小时叫应,半小时再呼应”机制,预警信息要及时电话叫醒当地政府启动预案,发挥乡镇、村组干部作用,利用电话、“村村响”喇叭、铜锣、上门告知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告知到预警范围内每户每人,凡是电话未接通或信息未回复的,当地要迅速组织人员上门告知提醒,确保预警信息叫应形成闭环,有反应、有反馈、有行动、有效果。
坚决果断转移临灾人员。各地政府要科学制定转移预案,明确转移的组织人员、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回迁条件和生活医疗保障等内容。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时,地方政府要及时转移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户和切坡建房户;收到橙色预警时,所有中高风险区内住户应转尽转;收到红色预警时,所有临坡、临沟群众全部组织转移。由乡镇、村组有组织有秩序统筹组织转移,转移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集中避险等多种形式安置群众。对个别转移人员不理解不配合的,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工作,坚决果断转移到位。乡镇、村组干部、辅警要加强巡防,确保转移群众生活秩序,在风险未解除前一律禁止进入危险区域。
统筹做好应急处置专业指导。对口支撑地勘单位安排每县不少于10名专业人员深入一线协助开展隐患巡排查、排危除险、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红色预警等特殊情形要足额保证精干技术力量。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后,专业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置专业建议,协助当地开展排危除险。发生地质灾害后,自然资源部门要组织专业人员,及时提供地质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避免盲目施救,造成次生灾害。各地要制定通俗易懂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专业措施和建议,在社会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社会群众防灾减灾意识。要劝导群众在强降雨期间居住做到“住楼上不住楼下,住前屋不住后屋,住高处不住低处,住好房不住危房”。
全面加强地灾防治综合保障。各地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警觉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强化对口支撑技术单位建设,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突专职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防灾减灾救灾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加强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处突工作条件。加快安装雨量计、位移计等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切实做好排危除险应急救援、转移安置等物资储备,满足强降雨期间突发事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