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公积金

2022-06-08 09:47:34 潇湘晨报 编辑:翁子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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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供阶段性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困难企业可线上申请缓缴公积金,困难职工贷款权益不受影响。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为及时受理缴存企业缓缴申请,中心畅通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各企业可在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请缓缴,或前往铁路分中心、缴存管理部前台提交缓缴报告。缓缴期间,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做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扣部分将退回至主借款人还款卡,且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为减少职工来回奔波,中心可受理异地职工业务申请。在异地缴存且无法在缴存地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企业和职工,可向中心申请协查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退休提取的“跨省通办”事项;职工还可向中心申请办理购房提取“跨省通办”事项,由中心向其缴存地中心发起业务申请,并向职工反馈办理结果。

此外,针对缴存企业和职工不同的业务需求,中心进一步畅通各种线上渠道,方便缴存企业和职工足不出户办理相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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