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江永县耕地保护受国务院表扬

2022-06-13 08:44:06 永州日报
作者:任泽旺 蒋永平 编辑:陈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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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6月9日印发的《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湖南省17项工作获督查激励。其中,省本级6项、市县区级11项。江永县因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而被国务院表扬激励,是永州市获得此次表扬激励的唯一市县区。

近年来,江永县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创新土地管理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探索土地开发利用新模式,不断提高土地承载能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质增效。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江永县全面建立和推进“田长制”,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实行村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

通过国家卫星监测图斑、省级月度图斑进行数据对比分析,对112个村、社区的耕地“非粮化”现状展开地毯式排查,严查和整改占用耕地进行建设、耕地上种植果树等非粮食作物、耕地抛荒等行为。同时,开展“果树上山上坡”行动,对果树清理移栽的予以适当补偿,恢复被“果化”或“林化”的耕地性质。并出台新增耕地后续耕种管护奖励政策,采取乡镇监管、村级管护、示范带动、全面铺开、奖惩结合、代耕代种等多项措施,强化新增耕地的后期管护,确保新增耕地种得下、种得好、有人种、长期种,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2021年以来,全县共整改恢复被“果化”“林化”耕地1.1万亩。

与此同时,江永县强化规划引领,提高土地集约水平,做到“能少用地就不多用,能用劣地的就不用好地”,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仅2021年,全县实施县级重点项目101个,完成粮食实际播种面积40.15万亩,稳定蔬菜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完成供粤港澳大湾区蔬菜销售额35亿元以上,创汇10亿元以上。此外,还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坚决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实现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耕地保有量的动态平衡。2021年以来,共完成存量违法用地整改80宗,制止新增违法行为98起,拆除违法占地建筑与构筑物60处,拆除面积11466.7平方米,恢复耕地67.66亩,违法用地占比全面下降;全县246.7亩闲置土地得到重新利用,实现闲置土地处置率100%;利用审计手段盘活存量土地166宗2265亩;对2018年以前批而未供土地的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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