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我国第一部中医药领域的基础性、纲领性、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简称《中医药法》)落地实施满5年。过去5年,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在法律护航下,湖南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加速,中医药在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推动健康湖南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充分彰显,中医药强省战略正稳步推进。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开展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五周年宣传义诊活动)
深入贯彻,湖南出台《实施办法》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把中医药立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18年2月,湖南省成立了由省内中医药专家、法律界立法专家、中医药一线工作人员等组成的起草工作小组,聚焦我省中医药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草拟《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多次深入市州和县市区调研,组织中医药医政产学研相关单位研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修改完善。2021年9月25日,《实施办法》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颁布施行,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政策和扶持措施。
“这既是国家的要求,也是我省中医药强省建设的需要。”参与了《实施办法》起草工作的湖南中医药大学湘药产业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人文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夏新斌教授告诉记者,《实施办法》的制定和颁布是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和健康湖南建设,以及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前来就诊的患者在认真学习中医药法)
加强宣讲,积极开展学法普法
自《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每年都举行形式多样的专项宣传活动,推动《中医药法》和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受益群众达200余万人次,民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不断提升。2021年抽样调查显示,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26.71%。
我省利用年度中医药工作会、院长培训班、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安排全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分管中医药工作领导及中医科(局、处)长,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分管领导、中医科(股)长及部分卫生监督人员参与培训,组织开展多轮《中医药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解读,邀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监司领导及相关政策专家培训授课,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和培训实效,实现解读培训的省、市、县各级中医医院全覆盖,中医药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全覆盖。
《实施办法》颁布后,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又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实施办法》,同时制作《中医药监督执法政策法规汇编》下发监督执法人员,进一步推进《中医药法》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知名专家胡学军教授在参加义诊)
谋篇布局,全面推动落地见效
“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中医药法》作为中医药工作‘母法’的重要地位,并以此为根本,改革创新中医药管理制度和模式,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得到全面推动。”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肖文明介绍,随着中医药有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湖南中医药迈入了振兴发展的快车道,2021年12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局批复同意我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中医药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医药工作纳入《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4月,省政府批复建立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调整升格为省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健全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统筹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
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省级中医医院通过提质扩容,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所有市州均建有达到三级甲等标准的中医医院,7个市州中医医院获国家中医重点特色医院建设专项支持。全省86个县市均建立有公立中医医院,74家达到二甲标准。首次发布的《基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和科技影响力的中医医院评价研究报告(2020年)》中,我省9家中医医院进入全国百强。全省195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药服务“四有”(有人员、有场地,有设备,有服务)目标。
中医药疫情防控作用充分彰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湖南中医药系统主动作为,全面、全程、全力参与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工作,中医药参与治疗率近100%。2022年,湖南省援沪中医医疗队整建制接管古丹路方舱医院,是国家援沪中医医疗队中“队伍规模最大、收治病人最多、患者转阴时间最短”的,得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的肯定。
法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出台明确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政策,为我省中医医师规范执业扫清障碍,为执法部门监督执法提供政策依据。开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截至2021年底,全省备案中医诊所1130余家,中医药服务供给形式进一步丰富。组织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619人通过考核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试行措施的意见》《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效引导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推动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截至2021年底,全省备案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 411个。出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政策,首批支持44个制剂在全省范围内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