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4日讯(通讯员 杨坚 刘志刚 李小安)“张某品返乡后,在我们救助站协助下,已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目前正在巧家博仁精神病医院治疗”。7月4日上午,新宁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负责人对日前护送返回云南省巧家县的张某品进行回访,巧家县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如是相告。这段聊天牵出了一次跨越湖南、云南两省的爱心救助故事。
今年2月22日21时许,该县民政局“寒冬送温暖”救助巡逻队巡逻至县丹霞宾馆门口时,发现了张某品,他头发邋遢蓬松踯躅在街头,与其沟通,他口齿含糊不清,语无伦次,自顾自说,无法正常表述真实身份信息。工作人员将他带进站内实施救助,并将其送至康和医院进行救助治疗。后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证实其是云南省巧家县的张某品,患有精神疾患,在外流浪30余载。该县社会救助中心随即与云南巧家县救助管理站取得联系。考虑到张某品病情较严重,湘滇两省救助机构商定,等张某品病情稍稳定后,再送其返乡。
住院期间,新宁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与医院对张某品关爱有加,嘘寒问暖,精心治疗, 3个多月后,张某品情绪及精神状态得到了恢复。6月7日,新宁县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工作人员一行3人,从新宁出发开始了护送张某品返乡的行程。在返乡的途中,工作人员悉心照料,星夜兼程,驱车1200公里,于6月8日凌晨1时30分将张某品平安护送返乡。
据了解,新宁县民政局在积极为求助对象排忧解难、暖心服务的同时,建立流浪人员台帐,建立长效联系机制,通过定期实地走访、电话等形式对于历年返乡的受助人员或受助对象家属、监护人进行回访,关注了解受助人员返乡后的生活情况与实际困难,对受助对象在落实户籍和符合条件落实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等相关政策时,积极与属地救助机构探讨解决办法,保障受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有效预防了流浪行为的再次出现。2021年以来,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4次千里送流浪人员返乡,回访了解到均在属地落实了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对外地返新的4名流浪人员也分别实施了纳入特困供养、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防止流浪人员再次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