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1日讯(通讯员 吴春艳)近日,桂阳县公安局舂陵江派出所成功侦办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39名农民工要回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共计32.6万余元。
拿到劳动报酬的民工喜笑颜开,致以锦旗表示感谢。
4月下旬,舂陵江派出所收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案件,称舂陵江镇某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人工资长达一年之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项目负责人仍无动于衷。收到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俞某和李某于2020年合伙承建舂陵江镇某建设工程项目,随后俞某将工程中的劳务项目分包给许某、王某等四人,许某、王某等人又将泥工项目分包给曹某,因俞某认为工程未达到要求,故采取外出不归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共计32.6万余元。
为切实保障被欠薪民工利益,民警投入大量精力到该案的侦办中,于7月9日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多番工作,俞某、李某承诺让家属尽快筹集资金足额支付民工劳动报酬。7月16日,被拖欠劳动报酬的民工足额领回报酬,并签下刑事谅解书。目前,俞某和李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劳动者依法取得的劳动报酬受法律保护,企业经营者要本着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原则,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