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26日讯(通讯员 陈保文 何辉)“村里的光伏发电站建好后,每年预计能带来3到5万元的村集体收入。”7月25日,永兴县七甲乡龙头村村支书李爱兵高兴地对前来回访的纪委监委干部说。
龙头村60.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永兴县安排的用来推进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项目,总投资25万元,电站建成后受益脱贫群众105人,每年每人可以增加600元的收入。
项目在实施中存在那些困难、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困难?永兴县县乡纪委监委带着这些疑问,走进村里、深入项目实施地进行详细了解。
“项目在建设初期,资金拨付缓慢,项目承建公司心存顾虑,影响了施工进度。”七甲乡纪委书记何辉说,我们在监督中了解这些情况后,找准问题症结,督促职能部门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使问题得到快速解决,让承建公司吃下“定心丸”,不到20天就顺利完工。
2022年以来,永兴县安排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331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补助资金1834万元、省级资金1051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覆盖交通、电力、产业、基础设施等领域105个项目,受益群众6.83万人。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兴村振兴有效衔接,永兴县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项目进行摸底梳理,掌握项目的名称类型、实施单位、资金配备、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资金拨付等情况,抓住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着力点,采取“室组地”联动、明察与暗访、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和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严查专项资金虚报、挪用等违规行为,精准监督助力乡村振兴项目跑出“加速度”。截至7月底,全县查办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21件,处理21人,退缴或清退资金84.82万元,乡村振兴项目完成80%,预计9月底全部完工。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责任落实、资金项目使用等问题,项目建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每个项目落地见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永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