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部采用“小快灵”立法的法规正式获批 常德立法规范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行为

2022-07-29 11:53:06 常德发布
作者:葛辉文 谭明 叶益嘉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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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28日闭幕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全票通过了关于批准《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决定。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证实,《规定》是湖南省首部获得批准的采用“小快灵”立法方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常德走在了全省“小快灵"立法的前列。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普及,使用人不当充电行为引起的火灾数量攀升。规范电动车充电行为,迫在眉睫。经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常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以立法规范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车充电行为为突破口,试水“小快灵”立法。

3月29日,《规定》正式立项。5月16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对《规定》(草案)进行初次审议。6月28日,进行第二次审议。直至此次正式获批,全程用时仅4个月。这是常德市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耗时最短的地方性法规。

《规定》聚焦需求、结构简明、单刀直入,宣示其所禁止的不当充电行为: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充电;在住宅、人员密集场所内充电;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内充电。违者,情节严重的,没收充电设备。若拒不改正的,还将面临一百元到一万元不等的罚款。作为规范充电行为的配套措施,《规定》明确规定:今后,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规划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规定》直抵要害、言简意赅,整部法规全文仅5条、不足900字,是目前全省篇幅最短的地方性法规。

对此,常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方建春表示,《规定》坚持问题导向,以民生需求为切入点,针对民生焦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源头治理不当充电行为,充分体现了“小快灵”立法 “小而管用”“快而务实”“灵而高效”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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