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斑马线前文明礼让
逐渐成为郴州一道靓丽的风景
大部分司机已养成“车让人”的安全文明意识
但仍有极少数司机依旧“横冲直撞”
不把斑马线当一回事
缺乏交通安全与文明意识
咱们先来看看
郴州近期有哪些机动车没有礼让行人
湘LZX691
湘LB1797
湘LT3356
湘L2YL11
湘LD336X
湘L7726A
湘LYL696
湘L0567A
湘L3TD27
湘LC8620
车辆与行人应当互相礼让
一脚刹车,片刻等待
便可以防止许多“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发生
【斑马线上的危险瞬间】
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会被监控拍摄处罚
那么行人违法呢
是不是只要不被交警现场查到就没事呢
不!你想当然了
来看看有哪些人闯红灯被曝光了吧
交警提醒礼让斑马线的正确方式
1.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在斑马线处不礼让行人,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2.详细图解
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一、“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包括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违法代码:13560)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代码:13570)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二、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无交警指挥的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的,认定为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
(二)在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让行
(三)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当机动车车道信号灯转为绿灯时,行人尚未完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四)在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准许车辆转弯和行人直行时,转弯的机动车妨碍行人通行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
(一)机动车主动停车让行,但行人示意机动车先行的;
(二)行人在机动车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是中途倒退、折返的;
(三)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一次停车、一个挥手、一抹微笑
安全在于礼让
礼让在于彼此关爱的心
文明交通,始于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