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画面(图一)。
行车记录仪画面(图二)。
红网时刻新闻9月6日讯(通讯员 何梓涵)为图一时方便,骑电动车逆行还不戴头盔,将交通法律法规抛之脑后,给正常行驶的交通参与人带来安全隐患。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就因电动车逆行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
9月2日8时许,在鼎城区临沅路道路北侧,胡某未按照规定佩戴头盔,驾驶二轮电动车逆向行驶。当她由西向东行驶至临沅路与桥南路路口时,遇上高某驾驶的一辆牌照为湘J2Q***的小型客车。此时,湘J2Q***小型客车正从桥南路由南向北驶入该路口,随后左转弯驶入临沅路。电动车径直撞上小车前盖后,胡某重重摔在地上。幸亏此时小车车速不快,驾驶人刹车及时,胡某伤势轻微。发生事故后,胡某和高某自行撤离现场前往医院救治。本次事故造成胡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经交警调查认定,电动车驾驶人胡某逆向行驶是导致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其行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及《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之规定,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鼎城交警提示:安全与守法同在,事故与违法相随。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切勿逆向行驶,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安全头盔是大家在日常出行时容易被忽视的“细节”,细节关乎生命,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出行,驾乘电动车、摩托车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