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通讯员 熊春银 武陵源报道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这次初审反馈协调会让我们认识到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督促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水平提升。”在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监委案件初审反馈协调会上,该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李付涛有感而发。
近日,该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向案件审理室报送姚某平案进行初审,在该案的初审反馈协调会上,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对初审发现的调取手续不规范、证据资料不齐全等问题逐项进行反馈,就相关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交流探讨,此案是该区纪委监委实行案件初审机制后的第一案。
为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规范案件程序,保证案件质量,促进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审查调查与审理的无缝对接,该区纪委监委以“业务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从今年8月起探索实行案件初审机制,即案件承办部门在审查调查基本结束正式移送审理前5个工作日内,经协管领导同意,报案件审理部门进行初审,案件审理部门在收到初审案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案件的事实、证据、程序和定性进行初审,并组织案件承办部门、案件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协管领导召开反馈协调会,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案件初审明确要求,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对案件审理部门就卷宗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案件承办部门与案件审理部门初审意见不一致时,需报分管领导召集研判会议研究决定。
“案件承办部门要时刻保持‘赶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每一起移送的案件。下一步,将建立和完善初审阶段的审批报批程序,制作问题清单、交接表格等相关文书,并实行台账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全面提升。”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