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点“好处费”就能补缴社保? 骗局!

2022-09-20 09:53:26 三湘都市报
作者:王智芳 编辑:杨雁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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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不符合养老保险补缴政策,也可以继续补缴养老保险费,只要给一点“好处费”就可以?小心了,这是陷阱!

9月19日,记者从娄底市检察院获悉,最近娄底发生了这样一起骗局,有近500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高达2850.2万余元。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男子潘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

街道办人员代办养老保险业务 474人被骗

潘某是娄底冷水江市某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服务站站长,任职期间,曾负责辖区内的单位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资料的初审和上报,为部分企业职工上报过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手续。

2020年,潘某宣称可为不具有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已达退休年龄的居民代办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因为他本身工作性质,加上‘中介’人员宣传,不少有参保需求的人员主动找上他。”办案人员介绍,参保人纷纷将钱款汇入潘某指定账户。

“保费”已经汇入,却迟迟未等到办理结果,不少参保人要求退款。潘某一边退款,一边伪造各参保人的断档补缴通知单、社会保险基金收款收据,加盖私刻的社保机构等国家机关印章,继续骗取信任,收取养老保险费。

随着追问办理结果的参保人数不断增多,潘某又伪造了部分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转账凭证、虚构有关领导答复正在审批养老保险补缴手续的假象,以达到继续蒙蔽参保人和逃避还款目的。

2021年10月,有参保人发现潘某提供的养老保险补缴手续材料均系伪造,要求其退款并报警。此时,潘某已将参保费全部用于购置房产、对外投资以及购买豪车、赌博、吃喝玩乐等高额消费上。

经鉴定,2020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潘某共收取474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合计2850.2万余元。截至案发前,仍有2285.22万元未退还。

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不仅骗保,潘某还冒充省纪委工作人员与被害人周某相识交往,取得周某信任。

2021年10月,潘某谎称需要几百万资金协调解决因某领导被查而受到牵连的问题。周某信以为真,通过抵押房产、车辆等方式共筹集到257万元,分三次转账至潘某名下银行账户。潘某将钱款用于个人开销和退还少部分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费,未向周某归还任何钱款。

2022年5月27日,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潘某提起公诉。

“犯罪分子会以代办养老保险业务为由,欺骗老年人一次性缴纳大额养老保险费用,谎称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养老保险的领取金额,还能提前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其实,他根本没有相关资质和能力办理养老保险业务。”娄底市检察院检察官戴哲勇介绍。

日前,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宣判,法院审理认为,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虽有坦白情节,但其犯罪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主观恶性深,对其仍不足以从轻处罚。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542.22万元,返还被害人,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查封、扣押、冻结的在案财物和其他涉案资产依法统一处置后,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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