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0月7日讯(通讯员 姚小胜 梁传盛 吕继勇)“现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比以前自觉多了”,“没戴头盔的要参与交通文明劝导,这个方法很有成效!”……近日,在抖音热门里,一条未佩戴头盔人员集中站在宜章县人行天桥下开展文明劝导的短视频走红,执勤人员的人性化执法得到了网友群众的点赞好评。
今年以来,为彻底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章违法顽疾,宜章县纪检监察系统联合有关部门,牵头成立特别督查组,督促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采取“三个结合”开展监督检查,即:结合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利剑行动”,重点整治公职人员驾乘摩电车辆“不戴帽”的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心连心、面对面”干部大下访活动,重点查看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宣讲违规加装伞篷、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重点查处单位重视不够、措施不硬、虚以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切实为群众设身处地“留个关心、送个贴心”。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强有力的监督检查高压态势下,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呈现出良好的整治效果。岩泉镇组织镇治超站、县交警大队三中队、团结派出所工作人员27人次开展联合执法,对重点时段、重点道路不定时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和道路安全管理行动,仅用一天就查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13台,查获无证驾驶5起,不戴安全头盔28起,其他违法行为8起,拆除遮阳伞6具。
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在拆除摩托车违法加装遮阳伞。
截至9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开展“戴帽工程”联合执法整治行动57次,拆除遮阳伞600余把,纠正或查处了一批不戴帽、无牌上路行驶、超员超载等行为,全县摩电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涉摩涉电交通事故大幅度下降。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督查力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坚决执行戴帽工程‘十个一律’规定,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开展道路安全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