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将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67个

2022-10-22 09:33:41 潇湘晨报 编辑:翁子茜
字号: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十四五”期间,争取创建示范美丽宜居村庄1500个左右(其中湖南67个),引领带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省级创建示范活动,打造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宜居宜业和美丽乡村示范样板,推动乡村振兴。

《通知》提出,在全国创建示范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引领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各级创建示范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创建的良好局面。探索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整体提升。要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创建示范时序和标准,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稳扎稳打、务实推进,防止盲目跟风、一哄而上。立足实际进行创建提升,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拆大建,杜绝造盆景、搞形象工程。

《通知》要求,要根据乡村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风俗文化、村民期盼等,因村施策、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注重乡土味道,保留村庄形态,保护乡村风貌,防止简单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美其美的美丽宜居乡村。是否参与创建、建设什么内容等都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包办代替。对于积极性高的村,政府要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让村民真正成为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持续激发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对于创建示范标准,《通知》提出,美丽宜居村庄以行政村为单位,通过创建示范达到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等要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相适应。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标准将根据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和示范推进实践效果进行动态调整。

近3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支持创建:村“两委”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群体性治安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发生其他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或处罚的事项。

《通知》提出,对获得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行政村,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适当倾斜。对获得美丽宜居村庄称号的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地方有关部门可制定相关激励措施。各地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利用各类媒体宣传推广美丽宜居村庄创建示范经验做法和成效,扩大美丽宜居村庄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0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