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者1:黎某某,女,38岁,租住于大祥区火车南站街道祭旗坡社区农商银行附近民房3楼。10月23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复核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感染者2:唐某,女,33岁,家住大祥区百春园步步高农贸市场A栋,系10月22日确诊患者黄某同楼栋同单元邻居。10月23日核酸检测为阳性,经复核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我区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的全面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和场所消毒工作。
经初步流调,黎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
06:30-07:30从租住房出发到北方烧烤店、舒爱民包子店买早餐,乘坐104路公交车前往邵阳经开区嘉亿科技公司上班;
07:30-09:00在单位附近核酸检测;
09:00-10:00乘公交车回租住房,后居家未外出;
18:40在租住房附近芙蓉兴盛超市购物,后返家未外出。
10月19日
07:00-10:00在锦程驾校处核酸检测,去祭旗坡回民粉店后回租住房;
10:00-15:00去打印店打印资料,后回家未外出;
15:00-15:30带小孩在租住房楼下玩耍,后返家未外出。
10月20日
06:50-17:10从租住房出发乘56路公交车后转102路公交车到公司上班,期间16:00在邵阳经开区18号道路处核酸检测;
17:10乘1路公交车后转802路公交车下班;
17:50下车后在附近芙蓉兴盛超市购物,后返回租住房,未外出。
10月21日
06:50-17:12从租住房出发乘104路公交车到公司上班,期间11:20在邵阳经开区18号道路处核酸检测;
17:12乘1路坐公交车至桃树坳,再搭乘同事罗某某电动车回租住房,后未外出。
10月22日
上午在租住房居家健康监测,配合社区上门核酸检测。
15: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经初步流调,唐某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7日
07:40-18:00自驾去单位上班;
18:00自驾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8日
07:40-10:00自驾去单位上班;
10:00-10:30自驾去外单位领取文件;
10:30-15:03在单位办公室;
15:03-15:10到汽车南站核酸检测;
15:10-22:30在单位办公室;
22:30自驾回家,后未外出。
10月19日
07:40-12:00自驾车去单位上班,期间10:15自驾去外单位送文件后返回办公室;
12:00-13:27前往外县中餐后返回;
13:27-18:00先去汽车南站核酸检测,后返回办公室;
18:00在单位门卫室取快递后自驾回家未外出。
10月20日—22日
全天居家隔离,配合社区上门核酸检测。
10月23日
09:00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村(社区)或大祥区疾控中心(0739—5501108)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大祥区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描“湖南场所码”。
2.倡导广大居民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3.所有来(返)大祥区人员须通过登录湖南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微信小程序,进行“入(返)湘人员报备登记”;同时,提前1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涉疫风险的人员要立即向村(社区)、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对于未报备或未落实“落地即检”的人员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4.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广大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大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