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0月28日讯(记者 苏莉雅 通讯员 黄成)对行政诉讼实施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10月28日,记者从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以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依法能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职责,做实做细做好行政检察,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护航民生民利。
2021年以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新一届院党组专门设立行政检察室,组建成立行政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共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3件、实质性争议化解11件,共制发74份行政检察建议书,按期回复率为100%,各类数据指标均为优质指标,在全市排名前列,发展态势较好。
作为株洲市城区唯一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地检察院,经初步审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婚姻登记、产权保护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及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的一审生效行政裁判结果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排查梳理可成案线索,发现了一大批案源线索。在土地执法、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个案办理成功后,检察官逐一梳理违法点,进行类案研判,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8件,发出纠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和行政执行案件检察建议数均位于全省基层院前列。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以穿透式监督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穿透式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探索建立“非诉执行与争议化解”的常态机制,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最终目的,持续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推动诉源治理。同时,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延伸职能,以多元化监督拓展监督增长极,今年继续开展“三生”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即乡村振兴是否有生机、医疗卫生是否护生命、城市管理是否益生活,聚焦种子农药安全、养殖场污染乡村环境、“消”字号产品安全、城市垃圾倾倒等难点痛点问题,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8份,打造了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的“品牌”。
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双表示,下一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三生”行政执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加强行政诉讼裁判结果监督案件的工作,落实好“为民办实事”“依法护航民生民利”等行政检察专项行动,进一步做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全面依法能动履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芦淞新篇章贡献行政检察智慧和力量。
来源:红网
编辑:任欣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