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疫防指告〔2022〕7号
关于切实加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1月1日,我市在主动就诊人员中筛查出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和管控工作。为严防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11月2—4日,主城区(含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芦淞区、株洲经开区、渌口区)及攸县城区实行3天静默管理,除从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企业生产、工程项目建设、医疗保障、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服务窗口及有关紧急公务的人员外,其他市民一律居家休息3天,不得外出串门活动,属地要统筹保障好居民生活,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管理责任。
二、11月2—4日,主城区及攸县城区市民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区域,如因要事确需离开,须提供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市“三站一场”及高速公路入口设置简易检查点,严格执行凭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株。
三、11月2—4日,主城区及攸县城区内各类学校一律实行封校停课管理3天,在校学生及教职工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四、11月2—4日,主城区及攸县城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三天三检,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有序参与。
五、全市暂停各类现场会议和群体性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市民要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六、全市所有旅游景点、景区、游乐场所、室内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宗教场所等人员聚集性场所暂停开放。
七、暂停所有城际公交线路运营,巡游出租车严禁出城区运营。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含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扫“场所码”、查验“两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八、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单位、居住点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守,主动加强涉疫人员排查,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出入人员须自觉遵守落实扫“场所码”、查验“两码”、测体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九、相关部门要维护好市场秩序,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市民日常生活需要。
十、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立即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通告。
株洲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