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湖南这些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查处!

2022-11-07 16:50:20 湖南网警巡查执法 编辑:宋芳
字号:

株洲市公安局警情通报

2022年11月4日7时许,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荷塘大队执勤民警在新华桥进行例行防疫检查执勤过程中,发现荷塘区新兴医院一辆湘BU6727救护车上没有120急救病人,却承载多人。经查系荷塘区新兴医院司机朱某某利用驾驶救护车便利带同事汤某某、陈某某、刘某、黎某从天元区过株洲大桥穿过中心广场至荷塘区。

朱某某等人的行为违反《株洲市关于从严加强静默管理的通告》(株疫防指告[2022]10号)第一条“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第二条“严格实行交通管制”以及《株洲市公安局关于依法处理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通告》之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

株洲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4日


邵阳市大祥区通报2起涉疫情防控违法案例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11月5日大祥区公安机关严查快处了2起涉疫情防控管理违法案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11月4日,邓某某在某居民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辱骂他人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二、11月5日,杨某某无视疫情防控规定,在其开设的“茶馆”中聚集了8人打牌赌博、3人围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某等12人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敬请广大市民朋友们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处理。

大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6日


邵阳市双清区通报2起违反防疫规定案例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双清公安分局查处2起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案例1 :11月4日,田某、何某某、刘某某、姚某某4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在昭阳片区芹菜村何某某家聚集打麻将赌博,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2:11月4日,陈某某未戴口罩外出,被汽制一分厂防疫卡点志愿者发现后不听劝阻,并殴打志愿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敬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邵阳市双清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6日


邵阳市洞口县通报多起违反防疫规定案例

11月5日,洞口公安发布通报: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洞口县公安局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快处,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违规聚集

11月1日,王某(黄桥镇梅塘村人)召集胡某、肖某筹等人在王某开设的麻将馆内聚集打牌。违法行为人王某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核酸检测

10月28日,海某在封控区隔离酒店隔离期间,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违法行为人海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警告。

11月3日,张某明(黄桥镇永发村人)在进行黄桥镇全员核酸检测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进行核酸采样,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警告。

三.拒不配合防控管理

10月30日晚,张某华、张某顺(山门镇洪龙村人)两兄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骑摩托车跨乡镇流动,在卡点强行闯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言语挑衅和谩骂,张某华、张某顺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0月31日下午,谭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县人民政府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命令,私自驾车外出,强行闯关,并将卡点帐篷撞烂,违法行为人谭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1月1日晚,违法行为人谭某军(男,毓兰镇人)与罗某准备进入老粮食局宿舍与朋友聚餐,被志愿者发现后制止,谭某军拒不服从管理,欲强行进入,并辱骂现场工作人员。现谭某军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1月3日13时许,肖某勇驾驶三轮车自三桥方向行驶至鳌鱼坪2号检测卡口,以需进城给三轮车加油为由,拒不听从工作人员要求其停车出示通行证及扫场所码,强行驾驶三轮车冲卡,返回时被工作人员拦停后又强行冲卡,并致工作人员受伤。目前平溪派出所已对肖某勇立案查处。

四.未履行主体责任

11月4日,张某(女,文昌街道人,个体工商户)违反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擅自开门营业,被公安、市监联合巡查管控组现场发现。现已依法对其作出治安警告处罚。

11月3日10时许,违法行为人周某财在屋前宰杀喂养的生猪,致使其家人和附近群众共计10余人前来围观和购买猪肉。目前,违法行为人周某财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邵阳市绥宁县通报两起涉疫违法违规案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但仍有极少数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身试法,给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绥宁县公安机关严查快处了两起涉疫违法违规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谢某违规私自离开网格

11月2日,瓦屋塘镇居民谢某不顾疫情外溢性风险,在防疫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需要居家隔离的情况下,未经报告擅自离开居住场所,并在人员密集场所长时间逗留。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二、彭某违反规定强行闯卡

11月2日,长铺镇居民彭某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核酸采样,不顾阻拦直接闯卡。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敬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防疫工作。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处理。

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5日

0
下载时刻客户端浏览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