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0日讯(通讯员 周小畅)为深入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医疗负担,娄底市将于6月25日起实施分娩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零自付”政策。
什么是分娩“零自付”?是指参加娄底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孕产妇,在分娩“零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经评估认定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个人不花钱(零自付),由医保基金全额保障。
“零自付”是不是“全免费”?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情况下一分钱都不用花,只有生育医疗费用中属于平产、剖宫产临床必须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才能享受“零自付”。
超标床位费、美容缝合、免陪照护等目录外项目以及其他非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分娩“零自付”保障范围,由个人自行承担。
另外,新生儿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参加居民医保后按住院待遇政策支付,不能与生育医疗费用合并结算。
分娩“零自付”费用如何结算?
医保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收费类别,对纳入分娩“零自付”的政策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包干支付,包干标准:一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4000元、剖宫产6000元,二类收费医疗机构平产3800元、剖宫产5800元,三类及基层价格收费医疗机构平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实际医疗费用低于包干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按包干支付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超出包干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
具体经办流程是怎样的?
参保孕产妇在娄底市分娩“零自付”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时,经评估认定为低风险或一般风险等级,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原则上按照分娩“零自付”政策结算,参保孕产妇出院时即可“一站式”直接结算享受该项待遇。
哪些情况应退出分娩“零自付”?
自愿不参与分娩“零自付”、在非分娩“零自付”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异地分娩(不含已备案的省内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孕产妇,以及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回中心报账的孕产妇,其生育医疗费用按照职工生育保险或居民基本医保相关政策执行。住院分娩期间,经临床评估认定为较高风险或高风险的孕产妇,可按照疾病住院相关政策执行。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因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分娩“零自付”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可以自己去选医院吗?
娄底市将于2026年6月25日起开始执行。政策对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由取得卫健部门颁发产科及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愿申请,经审核后纳入分娩“零自付”定点,在全市范围内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