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帮助广大参保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记者根据湖南省医保局官网公布的《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等权威文件,系统梳理了核心内容,让您读懂湖南医保。
湖南医保只能报销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也就是符合国家和湖南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简称“三大目录”)的费用。目录外的项目(如美容整形、超标床位费、免陪照护、部分进口药等)需个人全额自费。
费用类型
自费:完全不在三大目录内的费用,医保不报销。
自付:目录内项目,但按规定需个人先承担一部分(如乙类药品个人先付10%),这部分也叫“先行自付”;另外,起付线以下、封顶线以上、按比例报销后剩余的也属于自付。
医保基金支付:最终由医保报销的金额。
报销计算公式
基本医保报销金额=(总医疗费用-全自费费用-先行自付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举例(职工医保在三级医院住院):
总费用10000元,其中全自费500元,乙类药先行自付200元,起付线1100元,报销比例85%。
则报销金额=(10000-500-200-1100)×85%=8200×85%=6970元。
个人最终自付=10000-6970=3030元。
不予支付的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体育健身、养身保健消费、健康体检。
6.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规定范围的。
7.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