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日讯(记者 贺露燕)年过六旬的母亲踏实劳作近两年,却被企业拖欠一年薪资。因老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维权陷入僵局。近日,永州一网友通过红网《问法湖南》栏目,为其母亲求助,反映超龄劳动者讨薪难的问题。
据网友介绍,其母亲自2024年3月起入职永州当地一家企业,工作近两年。期间,企业无故拖欠12个月工资,约2万元。老板为躲债,长期不露面、不接电话。
为追回劳动报酬,家属向人社部门投诉,却因老人已满60岁,被挡在门外。目前家属仅持有工资条作为维权凭证,打卡记录、考勤台账等证据均由企业掌握,个人无法调取,诉讼维权阻力较大,整件事迟迟没有进展。
据了解,此类超龄务工欠薪维权难并非个例。针对超龄劳动者讨薪难这一问题,北京市君泽君(长沙)律师事务所谷伟律师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及新规政策为维权提供新思路。
“超龄”曾是企业欠薪“挡箭牌”
谷伟律师介绍,长期以来,用人单位招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性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的劳动者,在司法实践中,双方用工关系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
两种用工关系的维权权限差距显著。劳动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面保护,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但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行政部门管辖。也正因这一差异,不少企业利用年龄界限规避用工责任,把“超龄”当成拖欠薪资、拒不担责的挡箭牌,导致银发务工者投诉无门、维权艰难。
两项新规接力,打破银发维权壁垒
为补齐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空白,近年两项重磅新规接连落地,从司法裁判、行政维权两个层面双向突破,扭转超龄务工维权弱势局面,为银发务工者撑腰护航。
202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删除了此前司法解释中将超龄劳动者一概按“劳务关系”处理的规定。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再简单归类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而是形成特殊的“超龄用工关系”,无论劳动者是否领取养老保险、退休金,只要满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支配性劳动”两个条件,其合法劳动权益均纳入法律保障范畴。
2026年5月10日,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新规明确将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争议,纳入劳动监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受理范围。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的短板,新规落地后将实质性打通“银发讨薪”的行政维权壁垒,人社部门不得再以超龄为由拒绝受理欠薪投诉。
新规前后,维权路怎么走?
针对目前新旧政策衔接的过渡期,谷伟律师明确了两条可直接落地的维权路径。
在2026年7月1日新规正式施行前,当事人可直接走民事诉讼渠道。凭现有工资条等证据,以“劳务报酬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时,可申请法院调取公司手里的打卡记录、考勤台账、工资发放凭证等核心证据,补上个人证据短板。这条路虽然门槛稍高,但能解决当下的燃眉之急。
2026年7月1日新规落地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渠道将全面打开。当事人可以免费申请劳动仲裁,维权门槛大幅降低。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形成完整的维权闭环。
律师提醒:劳动合法有偿,年龄不应成为维权门槛
随着老龄化社会推进,超龄再就业已成普遍现象,银发劳动者凭借自身劳动获取报酬,合法合规、理应受法律保护。以往用人单位利用年龄界限规避用工责任、拖欠薪资的乱象,将随着新规落地得到有效整治。
谷伟律师提醒广大超龄务工者,遭遇欠薪后无需被动妥协。当前法律保障体系持续完善,无论是否超龄,只要付出实质性劳动、接受企业管理,就依法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务工过程中务必留存工资条、工作记录、沟通凭证等基础证据,遭遇欠薪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守住自身合法劳动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