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彭卓珺 综合报道
春风拂楚地,万鸟赴春约。鸟类,不仅是生态系统健康运转的关键一环,更是对环境质量的直接映照。4月8日是“国际珍稀动物保护日”,同时“爱鸟周”的余热也尚未散去,湖南各地以此为契机,掀起了一场从救助放归到法治护航,再到全民科普的爱鸟护鸟热潮,全方位展现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岳阳市:第45个“爱鸟周” 康复候鸟重归蓝天

“3、2、1,飞啦!”4月7日上午,岳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洞庭湖麋鹿苑)内,鸟笼开启的刹那,6只因伤病、迷途被救助的候鸟,经精心救治后振翅冲向春日晴空,现场响起一片欢呼。岳阳市第45个“爱鸟周”宣传活动,由此迎来最温情的高光时刻。近百人齐聚麋鹿苑,共赴这场爱鸟护鸟的春日浪漫。
放归希望,更守护希望。活动现场,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4起野生动物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敲响警钟;市公安局发布鸟类保护专项通告,亮明“零容忍”执法态度;市人民检察院发布鸟类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方案,将公益诉讼触角延伸至候鸟栖息地;君山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市东洞庭湖麋鹿保护协会的志愿者代表,共同宣读《关于规范使用无人机拍摄鸟类的倡议》。
启动仪式结束后,宣传车辆载着科普展板和爱鸟倡议,驶向社区、校园、商圈、田间地头。这座江湖之城正以碧水蓝天为底色,勾勒出生态宜居的美好图景。
株洲市:守护“飞羽精灵”共绘生态画卷

4月8日上午,株洲市在长株潭绿心核心地带九郎山开展“守护‘飞羽精灵’,共绘生态画卷”爱鸟周系列主题宣传活动。角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10余只经救助康复的野生鸟类振翅归林。
活动现场,志愿者代表宣读爱鸟护鸟倡议书,护林员代表结合一线巡护经历,分享爱鸟护林实践经验。
作为候鸟迁徙关键通道,株洲已监测记录野生鸟类33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6种、二级54种,极危物种黄胸鹀重现,白鹤、黄腹角雉等珍稀鸟类频频亮相,成为生态向好的生动佐证。
株洲打破“节日式宣传”局限,将护鸟理念融入日常。“爱鸟周”期间推出羽毛球邀请赛、鸟类摄影大赛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递护鸟理念。如今,护鸟已成株洲人习惯:退休老人记录候鸟变化,小学生化身“小小护鸟宣传员”,志愿者穿梭山野巡护科普。
邵阳市新宁县:守护鸟类家园 防火与护鸟同行
“爱鸟周”期间,邵阳市新宁县紫云山国有林场(保护站)开展了多形式、全覆盖以"绿美湖南 万众护飞"为主题的活动,营造全民爱鸟护鸟、安全防火工作的氛围。
活动中,紫云山国有林场(保护站)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构建“立体式”宣传网络。充分利用电子屏滚动宣传、横幅标语广覆盖、上门入户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深入乡村路口搭建“临时普法课堂”,向过往的群众、祭扫人员耐心讲解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森林防火工作条例等,并同步开展林区巡查、排查捕鸟隐患与火源风险管控工作,做到宣传与巡护一体推进。切实提升公众爱鸟护鸟意识与森林防火工作安全意识。
郴州市临武县:以灯诱鸟、以竿击鸟,三男子非法狩猎被判刑

近日,郴州市临武县临武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狩猎案件。彭某、周某等三人在夜间利用鸟类趋光特性,使用射灯诱捕、竹竿击打的方式非法猎捕野生鸟类。
经鉴定,三人所捕获鸟类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池鹭。
迁徙期候鸟种群脆弱,在此期间实施非法狩猎,直接威胁候鸟种群存续,导致区域鸟类数量锐减,破坏生物多样性与生态链完整性。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最终,三人均以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连带赔偿损失和鉴定费用共计人民币四千五百元。
一次放归,是一份生命的接力;一记法槌,是一道清晰的底线;一场场宣讲,则将守护的种子播撒人心。湖南的爱鸟护鸟实践证明,真正的生态文明,在于法治的刚性、行动的温情与公众意识的同频共振。这条路,正越走越坚实,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