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临近。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函,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环境。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强化交通价费管理。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航空公司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落实好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费应做好明码标价。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按规定明码标价,按政策对相关车辆实行减免优惠。
规范旅游收费行为。旅游景区经营者应当在景区入口、售票处或者售票电子平台显著位置明码标价,要落实对特殊人群应执行的相关减免、优惠政策。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要如实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在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严禁虚标星级、虚假承诺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餐饮企业要公示菜品、酒水及套餐价格,主动提供消费明细,节日期间价格如有变化,须及时更换标价签、标价牌,严禁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节日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