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野生蘑菇就想“尝个鲜”?
抱着侥幸心态采回家烹饪食用
完全没意识到
自己吃下的很可能是
暗藏剧毒的毒蘑菇
……
为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辖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近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长沙县食安办梳理了4起野生蘑菇中毒典型案例,用真实案例为大家敲响警钟。
案例一:采摘食用绿化带野生蘑菇,祖孙双双中毒
2026年7月,长沙县黄花镇祖孙两人食用了在小区附近绿化带采摘的野生蘑菇,3小时后,两人相继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症状,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野生蘑菇中毒。经专家辨认,引起两人中毒的野生蘑菇为“大青褶伞类”。

案例二:食用后山野生菇,夫妻双双中毒进医院
2026年8月,长沙县江背镇一对七旬夫妇晚餐食用了从自家后山采摘的野生蘑菇,2小时后,两人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症状,深夜紧急前往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野生蘑菇中毒。省疾控专家对采集地的蘑菇进行照片和实物标本比对,初步鉴定为近江粉褶菌。

案例三:食用晒干野生蘑菇,老两口住院3天
2026年8月,长沙县路口镇一对六旬夫妇晚餐食用了之前从自家老屋后山采摘并晒干的野生蘑菇,3至6小时后,两人相继出现呕吐、腹痛、腹泻症状,深夜前往医院就诊。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对其家中留存的晒干蘑菇进行照片比对和线上识别,判定为多汁乳菇类野生蘑菇。

案例四:采摘“石灰菌”,年轻姐弟中招
2026年8月,长沙县湘龙街道一对年轻姐弟中午食用了当天上午在家附近山坡林地采摘的野生蘑菇(当地人称“石灰菌”),约2小时后两人出现呕吐症状,下午前往医院就诊。因所食蘑菇无剩余,工作人员前往采集地采集相应蘑菇,专家初步鉴定为“日本红菇复合群”。

“野生蘑菇不只长在深山老林,城市周边、山坡、林地同样可能生长有毒蘑菇,不采不食才是最安全的做法。”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野生蘑菇种类繁杂、真伪难辨,仅凭外观、个人经验或网络AI辨识都无法精准判定其毒性,特别是“颜色朴素就无毒”“高温烹煮可去毒”“晒干能减毒”等民间说法均无科学依据。毒蘑菇里的鹅膏毒肽等核心毒素,常规烹煮、日晒脱水都无法破坏其毒性,误食后轻则引发剧烈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反应,重则造成肝肾损伤、神经系统损害,甚至出现休克、多器官衰竭危及生命。
长沙县食安办温馨提醒
广大居民要严格坚持“不采、不买、不食、不卖”四不原则:
不随意在郊外、山林、房前屋后、小区草坪等地采摘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
不在路边流动摊贩、非正规渠道购买无法辨明品种的野生蘑菇,对各网络平台上的野生蘑菇采摘教程、带货售卖渠道保持高度警惕;
家庭聚餐、集体宴请、餐饮经营场所一律不加工、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野生蘑菇;
不收购、不销售无法准确鉴别安全性的野生蘑菇,从源头规避误食中毒风险。
“一旦不慎误食毒蘑菇,要第一时间采取催吐措施,快速排出胃内残留毒素,同时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向医生告知野生蘑菇食用史,尽可能留存剩余蘑菇样本供医护人员鉴别诊断,为精准救治争取宝贵时间。”长沙县食安办相关负责人提醒。
长沙县食安办将联合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镇街,持续加大野生蘑菇中毒防控科普宣传力度,强化餐饮单位食材采购环节监管,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巡查排查,织密织牢全县食品安全防护网,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