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11月22日讯(通讯员 刘尚球 郭朋程 记者 宋美君)“谢谢你们,原来官司可以在村里解决,还不花一分钱。”近日,衡东县人民法院石湾人民法庭通过网格特邀调解员就地化解一起农民工讨薪案,龙某、丁某二人在拿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为这一高效解纷模式点赞道谢。
2017年至2020年间,刘某在衡东县承包多处农田及水利建设项目,将部分工程任务交由龙某、丁某二人组织的施工队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刘某应付给龙某、丁某施工队劳务工资共计59万元,实付15万元,欠付44万元。事后,龙某、丁某多次催讨,刘某均以发包方未足额支付工程款为由拖延。无奈之下,龙某、丁某二人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劳务费44万元。
石湾人民法庭负责人郭朋程在收到诉讼材料后,经审查发现,该案涉及到龙某、丁某二人施工队中30多名农民工工资问题,如不妥善化解,可能激发矛盾,于是立即联系了被告刘某所在村的网格特邀调解员,在讲明案件的由来及法律规定后,建议由网格特邀调解员做一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此事。经过网格长廖鹏松与网格特邀调解员文学的耐心调解,龙某、丁某二人与刘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刘某目前资金紧张,二人同意其分期支付,即在调解之日起十五日内先行支付21万元,余款23万元在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同时,为确保调解协议具有强调执行力,衡东法院石湾人民法庭应双方申请,在审查后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今年8月衡东县县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化解的实施方案》,在全县推动建立乡村治理“三个一”新模式,即一镇(乡)一法官、一网格一特邀调解员、一村一联络站。“三个一”工作机制的运行,进一步畅通了法官与网格单元的沟通联系渠道,将解纷关口前移,实现了化解纠纷中法官析法与村干部明理的双结合。8月以来,衡东县人民法院通过网格特邀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