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14日讯(通讯员 范利民 符寒 邓珽)“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审理意见’抓实整改,其承办的李某违纪违法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是一起合格的案件……”一场特别的案件审理通报会在汝城县纪委监委举行,对上年度移送审理的案件进行逐一点评、层层把关,确保案件定性准确、手续完备、证据确凿。
“我们坚持‘二十四字’方针,创新审理工作机制,出台《汝城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细则(试行)》,组织审理小组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对案件进行‘立体化’审查,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确保每一起案件公平公正。”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 此举明确了审理的步骤和重点,进一步提升了审理效率,有力推进案件高质量办理。
宏观维度看定性。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依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大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三大分类,分别确定审查要点和衡量标准。在审理实践中,紧扣审查调查报告这根主线,聚焦案件的政治属性、构成要素,从讲政治的高度精准识别、把握违纪违法行为的本质,严格按照党纪法规规定的违纪违法行为构成要件来认定案件的性质,严防发生定性不准的现象。
中观维度看手续。围绕线索处置、初核、立案、移送等关键环节,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列出审理清单,重点审核程序是否完善、文书是否规范、方案是否建立、预案是否制定,对程序不到位、方案报告不规范的,及时退回整改,确保执纪调查活动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行,严防发生执纪违纪的现象。
微观维度看证据。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建立分“三步走”的证据审核流程。首先,根据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确定一个证据框架。其次,认真熟悉全案证据,厘清证据条理,严格审核证据“三性”,甄别证据真伪,判断证据证明力。第三,综合审查全案证据,审核有无欠缺内容,能否达到相应的证明标准,确保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量纪情节都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对证据不扎实的,则退回整改,确保所有的案件都办成“铁案”。
据悉,县纪委监委还建立完善了审理情况通报制度和案件整改剖析制度,确保问题一一整改到位。今年以来,该县召开案件审理情况通报会4次、案件整改剖析会2次,既点评案件,又剖析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引导办案人员从“三个维度”去审视案件、办理案件,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安全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
“我们开展‘三维审理’,就是为了以高质量审理工作来推进案件的高质量办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实践的检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