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5%以上毛入学率,不得“掐尖”抢师生,湖南县域高中行动计划来了!

2022-12-24 09:00:47 潇湘晨报 编辑: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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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为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实施湖南省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5%以上。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优质生源稳定;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师资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不得跨区域掐尖招生

《行动计划》提出,要坚持源头治理,以问题为导向,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保障县中生源稳定,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要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要全面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提升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和整体录取率,减少普通高中招生批次,科学设置招生区域内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分数线,不断完善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

要全面建成地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录取过程和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和监督,对违规招生行为加大查处力度。适当扩大高校招生有关专项计划,加大对基础教育薄弱地区支持。

未经同意抢挖人才的学校取消评优

要完善县中教师补充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强教师培训,保障教师待遇,构建新时代县中教师专业发展与评价体系,努力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

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依照条件标准及时补充县中教师。有关部门不得挤占县中教职工编制或不按规定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并于2023年春季开学前完成整改。

要继续实施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适当扩大全省普通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努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

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县中抢挖人才的学校,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推行教师“县管校聘”、县域内“轮岗交流”,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同时,适当提高县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定期动态调整适时提高班主任津贴,让教师们更有获得感。

此外,要按照规定比例落实县级和学校教师培训经费投入,省培计划适当向县中倾斜,充分发挥师范院校作用,加强县中校长、骨干教师培训与教师全员培训。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加强相关重点任务以及新方法新技术应用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大力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不断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和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教学教研,各级教研部门要配齐普通高中各学科专(兼)职教研员,主动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与指导,促进县中教师专业成长和教育教学改革。

进一步消除大班额,提高县中教学质量

《行动计划》提出,各地政府要切实履行举办普通高中教育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尤其是县中的教育投入力度。动态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学费标准,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

要制订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标准,大力改善县中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重点支持一批校舍、运动场地和实验条件不达标的薄弱县中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科教室、实验(功能)室、图书室与教学实验设备建设,推进智慧校园建设,补齐县中条件短板。推动县中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提升县中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并做到动态清零,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严禁随意撤并,审慎新批设立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市州教研部门应创新教研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信息技术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指导县中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各县中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通过政府支持、教育部门主导、学校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市域范围内组织县中对口帮扶工作。每所优质普通高中至少帮扶1所薄弱县中,结对学校要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共享,促进县中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同时,依托高校开展帮扶工作。有关高校和县级政府要协商制定县中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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