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 通讯员 伍孝雄 邓巧玲 黄云荣 记者 王义正 祁阳报道
“我们村的惠农补贴资金全部到位了,镇里工作做得蛮到位。”湖南省祁阳市潘市镇村民陶某笑着对前来走访的纪委工作人员说。这是该市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祁阳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全省“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四措并举,聚焦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高位部署推动 责任压得“实”
祁阳市纪委监委把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三农”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纳入全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即乡村振兴“护航”行动。制定下发《祁阳市“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
成立祁阳市“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审计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从水利、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常委牵头抓总,党风室和第三纪检监察室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每周工作周例会市纪委常委班子听取专治办工作汇报,协调解决“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以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祁阳市纪委牵头组织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挂图作战,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整治时限、责任人,实时督导反馈问题。
目前16个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还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市委巡察办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问题,重点巡察龙山、长虹、浯溪三个街道44个村(社区),下半年巡察办将对涉农领域开展一轮专项巡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在基层发挥实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牵头单位立足实际,分别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的重点、范围、各阶段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相互协作、积极配合、有序推进。
全面起底排查 情况摸得“准”
祁阳对近年来在巡视巡察、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中查处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深入研究占比最高的惠农补贴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等四个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研判发生领域、问题类型、违纪特点等关键信息,制定问题清单和工作提示函,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召开部署推进会,切实找准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思路。
全面梳理2018年以来涉农领域问题线索,重点关注未结案件、反复和涉嫌腐败信访举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逐条逐项填写排查表,形成问题清单,全市共起底摸排惠农补贴资金问题线索25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线索69条、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线索6条、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问题线索9条。
制定出台《祁阳市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办法》,建立与巡察、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充分运用网上群众工作平台、“互联网+监督”、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三个信息化监督平台,对群众反映问题情况进行比对筛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强与“12345”热线、网络舆情等部门沟通对接,共享监督信息和数据资源。
严肃执纪问责 问题查得“清”
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审计等部门力量,开展五项惠农补贴资金清理,引导相关单位、镇村组及有关党员干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清缴资金682.6167万元,问责485人,其中诫勉谈话19人、通报批评2人、书面检查2人、提醒谈话462人。
祁阳市自然资源局开展耕地非农化和基本农田非粮化“驻场解剖麻雀式”自查自纠,完成违规用地整治134宗,查处耕地“非农化”问题线索5件,收缴罚款85万余元,处分5人;市农业农村局深入排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196个,完成整改188个,涉及金额362.5万元,清理不规范合同171份158万元。
坚持以案开道,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存量线索处置力度,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中新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查速办,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严重后果的,同步开展“一案双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109件,立案3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10人,采取留置措施1人。重点查办下马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谭某球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留置案。
乡镇(街道)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选择项目集中、资金密集、举报频发的村(社区)开展抽查检查。探索施行村级纪检员跨区域交叉督查模式,推动村务监督月例会议定事项落实见效,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米”。
深化以案促改 笼子扎得“牢”
针对“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发现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分析职能部门、基层党委政府、村级组织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听取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阶段性工作汇报,结合工作进度提出改进要求,全面压实职能部门党委(党组)和镇(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
坚持系统施治,深入剖析职能部门、镇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拍摄“三湘护农”专题警示教育片《利剑出鞘 潜心护农》,组织案发单位、镇村干部参与留置案件庭审旁听,用身边事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祁阳市大忠桥镇双凤村“两委”班子成员被查处后,在双凤村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开展“面对面”警示教育,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作用。
坚持制度先行,督促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出台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九严禁”“九不准”规定;督促市政府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公开公示等“小特精”制度,促进农村小微工程项目建设更加规范、廉洁、高效,切实提升村级治理规范化水平;推动镇(街道)全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形成“发现、整改、检视、完善”的监督治理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