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通讯员 廖文宇 衡阳报道
小两口原本过得好好的,某天却发现妻子“重婚”,重婚对象还是堂妹夫?
这不是电视剧里的“撒狗血”,而是湖北省的梅女士亲身经历的“离谱事”。
2022年8月,梅女士在网上偶然查询到自己于2003年,即19年前,在衡阳某县与其素未谋面的堂妹夫符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莫名“被重婚”的梅女士深感困扰,遂将该县民政局起诉至衡阳铁路运输法院(下称“衡铁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无独有偶。同年9月,衡铁法院又收到一纸起诉某县民政局、请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起诉状,原告为四川省的程某,其无意发现自己于2004年,即18年前,在衡阳某县与素不相识的贺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这两起案件均涉及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而棘手的点在于,案情中的行政行为,即婚姻登记行为,分别于19年前与18年前作出,明显超过了法定起诉期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间距离行政行为作出之日已超过五年,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案子过了期,扎在受害人心里的刺却拔不去,怎么办?
衡铁法院还有“一招”。
“刘余香教授诉源治理工作室”揭牌仪式暨座谈会。
2022年7月,衡铁法院、衡阳市司法局、衡阳师院法学院探索构建“法院+政府+专家”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机制,在衡铁法院挂牌成立了“刘余香教授诉源治理工作室”。
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工作室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衡阳师院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刘余香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和当事人联系沟通,向原告方解释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相关法律规定,并向被告行政机关阐明其做出的行政行为给原告方所造成的严重困扰。
另一方面,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原告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监督,并邀请该县检察院共同参与诉源治理。
诉源治理工作室、该院立案庭、该县检察院通过充分调查核实,一致认定两起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的事实成立。该县检察院向该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该县民政局本着依法纠错的原则,已将错误的婚姻登记进行更正。
诉求得到了实质性解决,两案原告分别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材料。两起行政争议,成功化解在诉前。
“刘余香教授诉源治理工作室”运行以来,成功化解了多起行政争议。
据悉,衡铁法院集中管辖衡阳市范围内原属各区、县、市(县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作为该院联合政府、专家建立的新型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刘余香教授诉源治理工作室”运行以来,已成功在诉前化解了涉无障碍设施、涉道路交通等多起行政争议,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同时,减轻群众的诉累,有效实现公平正义。
“我们将导入更多的行政争议进入‘诉源治理工作站’。”衡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柏广衡表示,下一步,衡铁法院将加大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多元协调力度,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满意度,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