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1日讯(记者 肖依诺)郴州87岁的龙奶奶因身体不适住进了医院,家人请了护工护理照顾。不料,护工护理期间却“监守自盗”,先后14次盗窃老人银行卡万余元。近日,北湖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3年1月14日至3月7日,87岁老人龙奶奶在郴州市某医院重症治疗室住院,陈某某担任护工。在护理期间,陈某某偷看龙奶奶操作手机付款得知了龙奶奶的微信支付密码。
1月24日至3月2日,陈某某以各种理由获得了龙奶奶的手机,先后14次通过微信扫码的方式将龙奶奶中国工商银行卡内的12600元转到自己微信账户上,后陈某某将盗窃的钱款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取得谅解、赌博劣迹、在医院对其监护的患病老人实施盗窃等量刑情节,法庭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